中共吴江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吴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中共吴江经济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分别为中共吴江市委员会、吴江市人民政府、中共吴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派出机构。统一领导和管理开发区内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事务。
主要职责:
1、负责开发区内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的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和统战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工青妇工作。
2、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定的权限,制定投资办法,审批或审核开发区内的各类投资项目。
3、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信息收集,组织外出开发,指导项目洽谈。
4、负责开发区总体规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审批或管理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等工作。负责区内已建成市政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5、负责对开发区内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和开发。
6、规划和管理开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7、负责开发区内贯彻落实《劳动法》。负责开发区内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工作。
8、负责开发区的财政收支和有关税收工作。
9、负责开发区内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负责区内城市管理工作。
10、指导、协调和监督市有关部门派驻在开发区的派出机构的工作。
11、依法处理开发区的涉外事务。
12、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